中国卫生经济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卫生经济》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原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主办的卫生经济专业学术期刊。自1982年1月5日创刊以来,历经30年的不懈努力,在期刊影响力方面,《中国卫生经济》杂志不但集“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三大核心期刊称号于一身,而且还成为了医药卫生事业管理学科期刊中最具影响力的期刊(2011年影响因子为1.261,同学科期刊中排名第一)。

  《中国卫生经济》杂志的办刊宗旨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研究社会主义卫生经济学理论,探索卫生经济客观规律,普及和提高卫生经济学知识,交流卫生经济管理和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积极为卫生改革和发展服务。《中国卫生经济》杂志的读者、作者群主要为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医药卫生事业单位管理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相关教学与研究人员,基层卫生经济工作者。

  《中国卫生经济》杂志主要报道范围囊括卫生经济学所有研究领域,重点包括:卫生经济理论研究、卫生经济政策分析与评价、卫生筹资、卫生资源配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卫生服务价格、卫生服务调查(卫生服务需求、供给与市场)、疾病经济负担、健康投资效益、健康与行为(危害健康的行为的卫生经济学)、医院经济运营、卫生财务管理与分析、会计与审计、成本核算、药物经济以及境外卫生经济动态等。《中国卫生经济》杂志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和为卫生改革服务的报道原则,并一直努力做到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实用性科技成果报告与工作实践总结以及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性文章三者统筹兼顾。


最高法报告谈医患纠纷责任认定,这些情况,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2024-03-11 10:59:42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医疗机构善尽诊疗义务或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不担责,让符合规范的诊疗活动有保障,全力救治患者的医生受保护。

 

“最高法报告中对于医患纠纷责任认定的阐释提出了明确指引,为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3月8日,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展曙光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医患纠纷责任牵涉广、认定难,一直是较为棘手的一类案件。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往往会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患纠纷责任认定难,一方面是因为,在医疗纠纷行为过错与医疗行为过错责任比例分析中,主观性比较强,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依据标准不一等。”3月8日,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生命科学与健康医疗法律部主任张文波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另一方面是患者普遍不懂医疗知识,对定性定量,即谁是过错方以及过错责任比例认定的分析并不是特别了解,所以容易产生很高的期望值。”

 

近年来,我国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领域出现的新情况,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2023年,依法惩治故意伤医扰医犯罪,起诉226人,同比下降51.6%。此外,医法汇公布的《2023年全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也显示,2023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总计2219件(含执行案件1件、其他案件13件),比2022年案件数量减少了2855件。

 

展曙光称,未来,仍需结合实际情况从执行角度摸索出更加细化的思路,尤其是具体判定中的可操作性。张文波则认为,“目前城乡赔偿标准统一化已经完成,下一步应该探讨省级鉴定机构统一化、探讨单病种定性定量分析规则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