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国卫生经济》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原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主办的卫生经济专业学术期刊。自1982年1月5日创刊以来,历经30年的不懈努力,在期刊影响力方面,《中国卫生经济》杂志不但集“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三大核心期刊称号于一身,而且还成为了医药卫生事业管理学科期刊中最具影响力的期刊(2011年影响因子为1.261,同学科期刊中排名第一)。
《中国卫生经济》杂志的办刊宗旨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研究社会主义卫生经济学理论,探索卫生经济客观规律,普及和提高卫生经济学知识,交流卫生经济管理和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积极为卫生改革和发展服务。《中国卫生经济》杂志的读者、作者群主要为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医药卫生事业单位管理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相关教学与研究人员,基层卫生经济工作者。
《中国卫生经济》杂志主要报道范围囊括卫生经济学所有研究领域,重点包括:卫生经济理论研究、卫生经济政策分析与评价、卫生筹资、卫生资源配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卫生服务价格、卫生服务调查(卫生服务需求、供给与市场)、疾病经济负担、健康投资效益、健康与行为(危害健康的行为的卫生经济学)、医院经济运营、卫生财务管理与分析、会计与审计、成本核算、药物经济以及境外卫生经济动态等。《中国卫生经济》杂志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和为卫生改革服务的报道原则,并一直努力做到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实用性科技成果报告与工作实践总结以及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性文章三者统筹兼顾。
财政厅发文,限制进口医疗设备采购
时间:2023-04-14 09:16:33
01、财政厅:除2种情况,优先国产
近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采购目录》)。
新版《采购目录》强调,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对该省进口产品采购核准情形作出详细说明,其中包括医疗机构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的情形。
具体而言,采购人必须满足以下2类情形,且在采购活动前经财政部门核准的,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01、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02、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
对于未获得财政部门同意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说明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已由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仅表明进口产品可以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因此限制潜在的同类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更不能限制或者拒绝同类国内产品中标、成交。
02、多地下令,严格限制进口
相较于“国产优先”,近来年,越来越多的省份对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几种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其余严格按照国家采购政策,需优先采购国产产品。
宁夏财政厅印发《关于优化自治区本级进口产品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采购人必须满足以下4类情形(除备案和不审批的特殊情形外),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具体包括:
1.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中国境内有国产同类产品但无法满足实质需求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
无独有偶,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中,也明确各单位在开展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采购进口设备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中国境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
4、国内设备技术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需求。
更为直接的是,杭州市财政局明确提出进口产品采购总额下降目标。
该局指出,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除满足特殊需求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总额自2021年起三年内,年均下降10%以上。
03、进口设备入院,面临“最严”审核
除了允许考虑进口产品的情况越来越少,日趋严格的进口采购审核也进一步控制了医疗机构盲目采购进口的倾向。
早在2016年,重庆市进口医疗设备集中会审制度之下,全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就有334台进口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经“集中会审”后被拒,占申报数13.98%。
时隔几年,各地的审核程序也愈发细化、精准,早已不是象征性“走个过场”就行的。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公立医院未经批准禁止采购进口医疗设备,其中重点审查专家对项目采购需求的论证意见,不具体、不明确的论证意见,将无法通过审核。
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事项的通知》,明确专家论证意见只用“优于”“高于”或“好”“差”等描述性语言而不阐述具体差异的或者论证意见含混不清的,均属于无效意见。
深圳市财政局和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的通知》,明确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其中,必须针对进口产品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采购同类国产产品对工作的实质性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也就是说,审查进一步升级,仅仅论证“进口优于国产”,彻底行不通了,国产设备能够满足的,必须优先采购国产。
在对进口的严格准入与审核下,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设备将更多为国产器械留出发展空间。